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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集团公司向溪钢公安分局赠送11台警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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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1-21]    来源:溪钢分局  作者:王士华



119上午,风和日丽冬阳送暖,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向本溪市溪钢公安分局赠车仪式在本钢冷轧厂广场隆重举行。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将11台捷达轿车赠送给溪钢公安分局。本钢集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俊有,本钢保卫部部长崔兴君、书记刘恩权,溪钢公安分局党委成员、科所队长及民警70余人参加了赠车仪式。赠车仪式由溪钢公安分局局长卫传文主持。

在赠车仪式上,刘俊有书记向溪钢分局政委邓锐赠送了象征此次赠车活动的金钥匙,并作了讲话。他说,过去的一年,本钢在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和科学管理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厂区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发案明显减少,职工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本钢经济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的正确领导,离不开本钢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的辛勤努力和奋斗,更离不开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可以说本钢的发展与稳定,溪钢公安分局功不可没。溪钢公安分局不愧是护航本钢经济发展的“忠诚卫士”。今天,本钢将11台车辆赠给溪钢公安分局,感谢分局全体民警为维护本钢政治稳定、治安安定和生产安全所付出的辛勤努力和做出的积极贡献。本钢将始终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代表本钢集团向分局全体民警拜个早年,衷心祝福大家在新的一年里生活上有新收获,工作上有新作为,事业上有新发展。

据悉,此次赠送给溪钢公安分局11台捷达轿车将全部分配给溪钢分局基层单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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